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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指南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19年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驱动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科技创新“1+9”政策,发挥科技创新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战略支撑作用,推动IAB(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NEM(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和民生科技发展,现启动2019年度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征集工作。本批项目申报指南涉及民生科技攻关等4类计划(相关指南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由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自行申报,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项目组织单位推荐、市科技创新委组织评审和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支持。

  纳入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的计划或专题项目按《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穗科创字〔2018〕102号)的有关规定开展项目推荐立项。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运营状态良好。

  (三)项目负责人应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除两院院士外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指195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项目实施期内在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四)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过去5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限制 

  (一)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竞争性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在研(指2018年6月30日前明确已获得立项且未完成验收,下同)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在研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

  (三)申报单位存在2018年2月28日前到期未验收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不得申报竞争性项目(申报单位为高校的,限制到二级院系,由高校负责审查)。

  (四)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同一年度最多申报2项竞争性项目。(企业作为合作单位的不受此项限制)

  (五)申报单位已经纳入统计部门企业研发(R&D)活动统计范围但2017年度未开展研发活动的企业,不得申报竞争性项目(阳光政务平台自动甄别是否符合要求)。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注册。申报单位进入阳光政务平台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不需另行注册。忘记用户名或密码的,请通过阳光政务平台的“忘记密码”功能或自行联系组织单位重置密码。

  (二)单位和申报人信息维护。单位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单位信息,根据需要可创建申报人账号、密码,申报人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个人信息。

  (三)项目申报。申报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选择相应的科技计划(专题)类别,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四)审核推荐。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网上审查(可提交单位财务部门审查后再提交单位管理部门审查,须由单位管理员根据工作需要预设增加财务审核环节),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提交至对应的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申报单位如需修改申报信息可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与组织单位联系,经组织单位网上推荐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五)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后,申报人下载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具体份数见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经相关人员签章(含项目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并加盖单位公章(含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后,将纸质申报材料报(寄)送组织单位(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受理点联系方式见附件4)。组织单位对申报单位报送的纸质材料审核后加具意见并签字、盖章,汇总后集中报送至市科技创新委指定受理点,受理点只受理组织单位报送的项目材料。

 五、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9时、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17时,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17时,书面申报材料送受理窗口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17时。

  (二)对对外科技合作计划国际高端科技资源引进专题支持引进国(境)外研发机构方向的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18年10月1日9时、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6日17时,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3日17时,书面申报材料送受理窗口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17时。

  (三)对纳入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的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9时、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17时。由项目组织单位合理安排项目遴选时间进度,试点单位网上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17时,试点单位集中报送书面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1日17时。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需符合本通知中规定的所有申报基本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阳光政务平台中申报书“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从单位信息模块中自动读取,请各单位在申报项目前,尽早登录(注册)阳光政务平台填写完善,并确认“组织单位”是否准确(除科技计划或专题另有规定的外,项目申报单位不得选择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作为“组织单位”,否则不予受理)。

  (三)为避免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到期前阳光政务平台网络繁忙耽误申报,请各申报单位或申报人提前做好填报工作,尽早在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

  (四)项目申报单位或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后应留意项目状态,并注意提醒项目组织单位及时审核推荐。

  (五)为促进项目申报和评审公开、公平、公正,项目申报受理、评审专家名单、评审结果、拟立项项目清单等信息都将通过我委官方网站及时公开,请各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关注。

  (六)受理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统一由市科技创新委按程序处置,未接到立项通知的项目视为不予立项。

  (七)项目申报人及申报单位需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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